兆新股份高管“无法”确认年报真实性,公司刚人事震动,亏逾2亿

兆新股份高管“无法”确认年报真实性,公司刚人事震动,亏逾2亿
  作者 | 市界 可杨

  编辑 | 朗明

  因董监高不敢确认年报而陷入风波的兆新股份,还因欠租收到了律师函。

  4月25日晚间,兆新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子公司拖欠租赁租金于近日收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

  公告称,兆新股份全资子公司永晟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以光伏电站设备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

  根据双方协议,新余德佑应于2020年4月15日支付第8期租金人民币3141万元。截至律师函出具之日,新余德佑分文未付。

  除了因欠租收到律师函,兆新股份更大的风波来自三天前公布的年报。

  4月23日晚间,兆新股份公布了该公司2019年财报。不过在年报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钦湖、董事陈实、独立董事王丛、李长霞以及肖土盛表示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称不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监事黄浩、蔡利刚及郭茜、财务总监苏正称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法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称不同意承担任何个人或连带责任;常务副总经理郭健、副总经理汤薇东、副总经理金红英对年度报告无法发表意见。

  而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兆新股份说明上述高管相关行为是否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前期针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等问题。截至市界发稿,兆新股份尚未作出回复。

  这份高管纷纷“不敢”确认的年报则显示,2019年兆新股份营收4.31亿元,同比减少28.55%;净利润为-2.7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12%。这也是兆新股份第二年陷入亏损,2018年兆新股份净亏损2亿元。

兆新股份高管“无法”确认年报真实性,公司刚人事震动,亏逾2亿
  连续两年陷入亏损的兆新股份将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4月27日复牌起,该公司股票简称由“兆新股份”变更为“*ST兆新”。

  在年报风波之前,兆新股份刚刚经历人事地震,自3月16日发布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亦辞职的公告至今短短40天,已有7位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离任。而更早之前,1月及3月,兆新股份的股东汇通正源两度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罢免7位董事职务,并提名新董事。

  而今年报披露时数名高管更是集体“反水”。

  高管不确认年报的情况,兆新股份并非个例。

  曾经的A股“白马股”康得新自2019年起就陷入财务造假风波。2019年1月,因到期15亿债券不能兑付使得公司债务危机正式被踢爆,银行账户被冻结,证监会立案调查,康得新戴上ST帽子。7月5日,ST康得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该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

  2019年8月,ST康得发布2019年半年报,报告中称,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30日,赫美集团披露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此之外,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表示无法保证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也不承担连带责任。有高管直接指责“公司公章管理不善”。5月6日,就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赫美集团”变更为“*ST赫美”

  ST华信在2017年时就曾因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而在2018年年报公布时,独立董事付仁辉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也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不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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