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农业是民生之本。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自然风险和市场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对农业稳定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保险作为风险分散与损失分摊的有效途径,扮演着“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重要角色。而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政策性保险,对于保障农业生产、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价格波动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其主要作用是保障农业稳定生产,确保农业经营主体在遭遇损失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满足再生产的需要。
近年来,农业保险政策稳步推进,经办机构严格落实“扩面、增品、提标”要求,紧紧围绕惠民利民开展工作,成效显著。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提升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农业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笔者认为,应在唱好“三步曲”方面下功夫。
唱好人财物技的“保障曲”。相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政策”二字上,其保费来源主要是靠财政资金补贴。要保护好并调动起经办机构的积极性,就必须确保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有效满足保险机构日常经营的费用支出。同时,应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科技赋能水平,提高农险经办质效。还要打通基层协保队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农险经营及时开展。
唱好承保、理赔等环节的“服务曲”。农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进一步明晰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在服务上下足功夫,全力做到应赔尽赔、应赔快赔。为此,农险经办机构需要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制定通俗易懂的工作指南和高效便民的承保、理赔服务承诺,提升经办机构在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全流程中的服务能力。
唱好多方协作的“联动曲”。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诚实守信经营,并进一步优化生产结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农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做到愿保尽保、应保尽保,不惜赔、不拖赔,扎实推进业务朝着稳健方向发展。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农业保险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我们要想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除了辛勤耕作、研发优质品种外,还要把威胁粮食生产安全的风险防范好、化解好。农业保险就是一种有力的风险缓释渠道,各地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真正发挥好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作者:李磊,从事金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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