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起“二清”POS机 国通星驿等收罚单

  第三方支付领域的“罚单潮”再度引起多方关注。近期,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一连开出多张“双罚”罚单,涉及多家持牌支付机构及相关负责人,直指涉事机构在收单业务方面存在违规。而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支付机构违反商户实名制要求、违反结算管理规定等多项违规事宜背后,是一起卷入河北、天津两地商户,涉案资金超过4000万元的“二清”POS机事件。

  8家支付机构被罚718万元

  3月18日,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连续披露18张罚单,其中16张针对支付机构及其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卷入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等8家机构。

  在被处罚的支付公司中,国通星驿河北分公司、开店宝河北分公司以及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等7家机构,均涉及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违反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等4项规定。

  在上述4项违规事宜中,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捷支付”)河北分公司仅未涉及“违反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管理规定”,存3项违规,被罚款65万元,也是本次被罚机构中罚款金额最少的机构。

  而被罚金额最多的机构为国通星驿,罚金为140万元。其余机构罚金则多集中在70万-100万元间,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付支付”)石家庄分公司、开店宝河北分公司均被罚83万元。8家支付机构合计被罚718万元。

  同时,本次被罚的支付机构均为“双罚”,8家收单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均因“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审核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罚款金额均为5万元,涉及岗位包括风控经理、市场部总监等。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针对8家支付机构的批量处罚,被处罚机构数量多,且均为“双罚”,处罚时间和处罚原因基本一致,在案由上可能具有相关性,批量处罚对行业也具有警示作用。

  致命伤仍在

  其实,在2021年4月,北京商报记者曾调查报道了《“二清”POS机再现 谁在顶风作案》一文,对河北地区一家为多家支付机构提供收单业务代理的服务商,以“特殊通道”“0费率”为噱头向线下商户推广“二清”POS机等情况进行了揭露。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2018-2019年间,石家庄仁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广商贸”)公司业务员在河北、天津等地区进行POS机推广,至2020年5月,该公司提供的POS机出现大面积无法到账的情况。参与商户在向仁广商贸背后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一步求证后,逐渐发现所使用的POS机存在“二清”问题。

  经初步统计,这一事件至少卷入100余名商户,未到账资金超过4000万元。2020年底,石家庄警方、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继介入调查,仁广商贸被立案,相关支付机构也开始陆续履行资金垫付责任。

  而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支付机构与本次被罚机构大量重合。北京商报记者也从知情人士处证实,本次支付机构被罚事宜的确源起于这一起“二清”事件,相关机构仍在配合警方调查中。这一事件发生后,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于外包商的管理审核也在持续加强。

  “二清”一直以来都是支付行业的致命伤。在正常结算流程中,资金会通过银联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通道直接结算至POS机商家绑定的账户上。上述事件中,仁广商贸作为代理商,从中拦截资金,进行了二次清算,商户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博通分析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针对支付行业的“二清”问题,央行自2013年开始便出台规定,进行大规模整治,这一情况出现的频率已经大幅下降。“此类‘二清’事件一旦出现,必然成为监管方的处罚对象。而这一情况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合规无小事,支付机构不应掉以轻心,对于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要时刻保持警惕。”王蓬博说。

  “这一事件也显示出支付机构在针对合作机构管理上仍存在较多漏洞,商户对此也存侥幸心理。”于百程补充道。

  对于罚单的具体情况、当前整改进度以及上述“二清”POS机事件的现状,3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也向开店宝、中付支付等多家支付机构进行了解,但截至发稿均未收到对方回复。

  做好“商户实名制”要求

  对于支付行业可能出现的无证经营、商户入网审核不严、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渠道等违规乱象,监管方三令五申,但仍有支付机构踩“红线”。在本次被罚的机构中,也有机构是央行罚单榜上的“常客”。

  在3月1日刚刚开始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除了受到热烈讨论的“个人经营码”部分外,在收单业务方面也有多方面的新要求。

  例如,在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管理上,《通知》要求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建立银行卡受理终端序列号与五要素信息的关联对应关系,在办理银行卡受理终端入网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清算机构,并确保该关联对应关系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

  此外,在特约商户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支付机构核实入网商户身份信息,并对其收单业务进行持续的检测、核对。而商户实名制要求不到位,也是本次相关机构被罚的主要原因。

  于百程表示,央行针对支付收单业务,划出了明显的分界线,对于违规行为集中整治,行业已经得到明显改观。下一步一方面要继续加大监督处罚的力度,督促支付机构加强审核;另一方面支付机构要在制度和技术上不断完善,乱象几无生存空间。

  王蓬博则进一步强调称,支付机构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合规范围内展业,充分做好“了解你的客户”,做好“商户实名制”要求。另外,收单业务深入线下,往往由各地分公司进行,这也要求支付机构持续做好公司管理。支付机构应该始终牢记,对商户负责,对自己负责。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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