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邦银行3宗违法被罚150万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发布对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邦银行”)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银罚字〔2021〕第16-21号”显示,众邦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罚款150万元。 

  时任众邦银行智联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黄河、时任众邦银行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沈伟、时任众邦银行新零售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吕萃,对众邦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分别罚款2.5万元、1万元、1万元。 

  时任众邦银行法律合规部反洗钱主管栢桐斌,对众邦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罚款1万元。 

  时任众邦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许承锴,对众邦银行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罚款3.5万元。 

  资料显示,众邦银行大股东为卓尔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 

  

众邦银行3宗违法被罚150万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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