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国泰君安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对个别经纪人进行执业前培训;二是未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监控和分析处理机制;三是未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
以上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七条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