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股权分割完成,黄红云保住金科实控权,一致行动人仍存变数?

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离婚引发的财产分割有了新进展。6月20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黄红云与陶虹遐同意,将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持有的约3.72亿股金科股份,转让给以存续分立方式设立的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淘公司”)。

对于权益变动,金科股份方面表示,是黄红云及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财产分割所导致。金科控股、虹淘公司、黄红云、陶虹遐、黄斯诗仍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早在四年前,黄红云与陶虹遐离婚。今年5月底,因股权财产纠纷,黄红云被列为法院执行人。如今,在股票分割后,金科股份的实控人是否存在变数备受关注。

离婚股权分割完成,黄红云保住金科实控权,一致行动人仍存变数?

金科股份方面表示,此次权益变动是黄红云及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财产分割所导致,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图片来源/IC photo

权益变动背后:黄红云兑现离婚股权财产分割

6月20日,金科股份发布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黄红云与陶虹遐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将金科控股持有金科股份的约3.72亿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转让给双方以存续分立方式设立的虹淘公司。

金科控股及虹淘公司持股情况列表

离婚股权分割完成,黄红云保住金科实控权,一致行动人仍存变数?

金科股份公告截图。

金科控股的法定代表人为黄红云,虹淘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陶虹遐。在金科控股和虹淘公司的股权结构中,黄红云和陶虹遐均分别持股51%和49%。据悉,虹淘公司成立日期为2019年4月15日,是为了股权分拆而成立的新公司。

金科股份表示,权益变动的背后是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财产分割所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转让的金科股份共计3.72亿股,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6.96%。

这波操作的起因要从一个月前说起。2021年5月20日,黄红云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标的金额约3.7亿元。随后,金科股份发布公告证实,黄红云因财产纠纷,被其前妻告上法庭,起因是2017年黄红云与陶虹遐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分歧。从目前来看,陶虹遐分走的3.72亿股股份,以6月23日开盘股价计算,约计21亿元。

2021年5月31日,金科股份在澄清公告中称,经法院调解,2018年7月20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3.72亿股)过户至其指定的主体,且上述股份已经于2018年7月质押至陶虹遐指定的个人名下。

但是3年过去了,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完成。究其原因,金科股份方面的解释是,此前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持公司稳定。

面对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压力,黄红云表示,其本人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金科控股将已质押至陶虹遐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完成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2021年6月20日的公告内容便是黄红云对上述承诺的兑现。

另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股权分拆完成后,还会有过户及相关手续,接下来黄红云将退出虹淘公司的股权,而陶虹遐将退出金科控股股权。

“一致行动人”能否坚而不摧?

黄红云离婚财产分割之所以引发对金科股份股权的关注,也有其历史原因。此前金科股份陷入股权之争,而黄红云作为实控人的身份屡受威胁。

对于此次权益变化,金科股份在公告中强调,金科控股、虹淘公司、黄红云、陶虹遐、黄斯诗仍互为一致行动人,此次金科控股与虹淘公司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从目前股权来看,作为一致行动人的金科控股、黄红云、陶虹遐、黄斯诗及虹淘公司,总计持股仍为29.99%,并无变化。

金科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列表

离婚股权分割完成,黄红云保住金科实控权,一致行动人仍存变数?

金科股份公告截图。

金科股份的上述“一致行动人”,最早要从2017年3月31日说起。当时金科股份对外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和陶虹遐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同时收到黄红云和陶虹遐于当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双方约定,陶虹遐同意成为黄红云一致行动人,陶虹遐同意就自己及其在金科控股对金科股份行使股东权利之表决权、提案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这也意味着金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由黄红云、陶虹遐变为黄红云一个人。

陶虹遐作为黄红云的一致行动人,在与融创长达4年的股权之争中,一起抵挡过“野蛮人”。众所周知,早在2016年,融创对于金科股份的动作不断。2017年1月,融创对金科股份的持股比例升至23.15%,成为第二大股东;2018年10月,一跃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黄红云与女儿黄斯诗结成一致行动人,最终夺回第一大股东之位。

面对难以攻破的“一致行动人”,去年4月,融创将大部分股权转让给广东弘敏。此时,黄红云终于松了一口气,站稳了实控人的地位。

从目前来看,在离婚财产纠纷风波后,黄红云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并未受影响。但是另有业内人士认为,围绕着一致行动人的变数仍然存在。据悉,早在2014年,金科股份就曾出现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先例。

而对于目前实际控制人的地位,5月31日,金科股份的公告称,第二大股东广东弘敏、第三大股东阳光保险均已表态,支持黄红云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大股东所质押的股份已超过其所持股份比例的一半以上。6月20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金科控股与中信证券办理了400万股质押业务。而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为合计持股16.02亿股,累计质押8.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1.18%。

新京报记者 袁秀丽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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