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6月28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希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对合作股东方舟山鑫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20-062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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