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称,同意太保寿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批复显示,太保寿险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金融监管总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称,同意太保寿险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批复显示,太保寿险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金融监管总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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