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赵阳戈
这又是一个被控股股东“坑”的案例。
据天泽信息(300209.SZ)公告,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前实控人和现在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均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如果没有及时处理,上市公司将会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资料显示,天泽信息主营车辆远程管理信息服务及配套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2020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33.07亿元,净利润7277.42万元。1月29日,天泽信息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000万元–13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1月21日盘后,天泽信息披露,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肖四清及持股5%以上股东孙伯荣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这其中,肖四清占款5001万元,孙伯荣占款1500万元。
这占款影响深远,据披露,控股股东、实控人肖四清是通过预付采购款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资金5001万元的。根据相关规定,如肖四清未能在随后一个月内即2021年2月21日(含)前解决其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面对占款问题,肖四清承诺,将在2月21日前视具体情况采取不限于质押股份融资的方式以筹措偿还资金。另外,孙伯荣这边也发出承诺,将于2021年4月24日(含)前完成还款。而这个孙伯荣,也非旁人,乃是天泽信息的原实控人。
这个占款,也引来了监管层的关注函,在1月29日的回复中,天泽信息做了进一步详细透露。
回复称,肖四清持有天泽信息股份4394.6759万股,所持股份市值约3.2亿元;其中未被质押股份2197.3759万股,市值约为1.6亿元。此外,肖四清持有日照小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56.7626万股,市值约1100万元。由此看,肖四清的还款措施具备可行性,足以覆盖资金占用金额。
孙伯荣方面,孙伯荣及其配偶金薇在江苏无锡市拥有两处住宅物业的所有权,合计使用权面积约2600平方米以上,市场价值约1亿元。此外,孙伯荣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298.132万股股份,市值约2.4亿元;其中,未被质押股份232.132万股,市值约1600万元。从数据看同样还款具有可行性。
根据披露,孙伯荣占用资金的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实际上天泽信息在2020年7月1日才披露了控股股东、实控人完成变更的公告。
据悉,2020年5月15日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住集团)、孙伯荣与湖南潇湘鑫晟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潇湘鑫晟基金)曾签订了相关协议,潇湘鑫晟基金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住集团持有的公司2130.848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 5.08%,同时,中住集团同意将其所持公司2373.765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7%)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潇湘鑫晟基金行使,且中住集团同意放弃其剩余所持公司1703.874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的表决权。
后由于考虑到方案实施可能导致表决权进一步分散,公司将处于无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状态。因此,在5月25日,中住集团、潇湘鑫晟基金、孙伯荣以及肖四清等四方又签了补充协议并对之前的方案做了调整。根据约定,中住集团向潇湘鑫晟基金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52.3394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0%),将其所持天泽信息5356.14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肖四清行使。
这之后的6月底,天泽信息又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改选。天泽信息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含控股的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获得了潇湘鑫晟基金的认可。最终,天泽信息认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完成变更,变更后为肖四清。而在变更之前,天泽信息的控股股东为中住集团、实控人为孙伯荣。
耐人寻味的是,2020年12月22日天泽信息披露,中银国际证券、吴天森、中住集团签署了《三方协议》,中银国际证券拟依据股票质押协议行使质权,由中住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7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1%)转让给自然人吴天森。不过就此事公司与肖四清沟通时,肖四清对于中住集团此次协议转让股份尚未声明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各方未就此次拟协议转让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一致。
对此事,2021年1月18日深交所给天泽信息再发关注函,但至今该关注函尚未回复,天泽信息预计将在2月8日前(含当天)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对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