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兰兰 3月22日,招商积余发布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规划显示,招商积余将优先选择积极的现金分配方式。在2021-2023年,公司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政策,且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考虑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规划提出,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