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达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71.39万元

  乐居财经 10月14日,河南速达电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汽车”)成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豫1202执1736号,执行标的约71.39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速达汽车于2010年9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振甫,注册资本为21.2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纯电动汽车整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等。公司主要由三门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50.95%,李复活持股20.05%,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8%。

  据悉,速达汽车有失信记录9条,未履行数量9条。有被执行人记录26条,被执行总金额9198.94万元。此外,速达汽车被限制高消费13次,历史限制高消费5次。

  (责编:王敏)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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