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发行有望迎“重质轻量”新阶段
作为稳经济重要手段,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行以来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在经济逐步企稳背景下,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保障地方债发行工作长期可持续开展。这或许意味着,地方债发行有望迎来“重质轻量”新阶段,质量将超越规模成为首要考量的因素。
近年来,地方债成为给经济建设添砖加瓦的重要资金来源。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地方债在发行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手段决定资源配置、项目申报虚报作假、资金闲置和挪用等情况。
《意见》的发布将从多方面给地方债发行管理带来变化。一是有助于平滑发行节奏。今年以来,地方债多次出现非常显著的集中发行。比如,1月13日至19日发行4839亿元、5月25日至31日发行7701亿元,形成明显峰值。在《意见》出台后,地方债发行节奏将更为平滑,信息披露将更为详细,可以让市场提前有所了解和准备。
二是有助于地方做好功课。在地方债大额放量发行背景下,许多地方准备申报方案的时间往往只有短短几天,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按照可申请额度安排项目、倒算收益的情况。优质项目储备不足,个别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可靠性也令人担忧。《意见》要求,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其中,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估报告,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评估意见的准确性负责。上述举措有利于地方债发行项目更为合规,也倒逼地方政府提前做好功课,对相关投融资进行整体规划,提前做好下一年地方债发行项目储备工作。
三是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今年地方债高发行量背景下,地方财政支出节奏不及预期,这或许与资金项目不匹配有关。《意见》提出,地方债发行后,确需调整债券资金用途的,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程序报批。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做好债券发行与库款管理的衔接。对预算拟安排新增债券资金的项目,或拟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的到期地方债,可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支付项目资金或还本资金,发行地方债后及时回补库款。上述举措有利于保障地方债资金和项目实现良好衔接,解决要么没钱可用、要么资金趴账的问题,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偿债风险。
除了上述新变化外,《意见》还释放了重要信号:地方债发行将不单要“走量”,更要“走心”。10月金融数据显示,宏观调控政策在稳增长的同时,也更注重防风险的考量。可以预见,地方债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将大踏步前行。(赵白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