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孙肃博 12月21日,招商局置地(00978.HK)发布就提供房托基金管理服务设定新年度上限的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显示,招商局置地资管一直向招商局房托基金提供房托基金管理服务。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各年,信托契据项下的房托基金管理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5620万元,5740万元,5870万元。
据悉,该信托契据于2019年11月15日签订,并经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的第一份修订及重述契据修订,招商局置地资管作为管理人,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信托契据的年期为80年减一日,自受托人从招商局置地资管收取现金100港元的现金款项作为存置资产当日开始。
招商局房托基金是由信托契据构成并受其规管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根据信托契据,招商局置地资管全权处理信托契据项下作为招商局房托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作为招商局房托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局置地资管有权自上市日期(包括该日)起,根据信托契据条款,为其本身,按年度可分派收入的10.0%年费率,每半年从存置资产中收取基本费用。此外,招商局置地资管也有权为其本身,按招商局房托基金于一个财政年度的每单位分派相比上一财政年度的差额的25%年费率,乘以该财政年度已发行基金单位的加权平均数,每年从存置资产中收取浮动费用。从上市日期起至2022年12月21日的期间内,概无应计或应付的浮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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