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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资金入股银行,延边农商行股东违规行径曝光

由 蓝树芬 发布于 财经

在严监管背景下,企业使用信贷资金入股银行已无处遁形。

8月1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玄盛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玄盛资本”)实控人陈某犯骗取贷款罪获刑,其骗贷入股银行的行径也随之揭开。

被告人陈某,女,玄盛资本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大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深圳万容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骗贷3亿入股银行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玄盛资本实际控制人陈某,骗取信贷资金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判决书显示,玄盛资本先行投入2.1亿元资金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同时,编造深圳市光大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玄盛公司虚假企业财务数据等资料,以三家公司的名义,为玄盛公司在延边农商银行、延吉和润村镇银行骗取贷款3亿元。

延边农商银行在未做尽职调查报告、未实地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真伪情况下,该笔贷款被“特事特办”,最终变相入股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时任延边农商银行行长李某证言:2016年10月出差深圳与陈某在酒店认识,陈某答应入股,但要求在本行贷款,其说入股后满足贷款条件就可以。

据李某表示,“入股后,共向她发放2.6亿元贷款,陈某所提供的贷款材料是否真实,我们银行不好判断,贷款手续明面上符合规定,实际贷款两公司有关联,玄盛是本行股东,以股权质押给自己公司做反担保,我行在明知不符合规定情况下默许,没有严格审核就放款了。审贷委员会开会时所有参会人员都知道这两笔贷款是用陈某入股的股权作质押,但行里为完成指标不影响业务开展,全体签字同意。”

负责延边农商行贷款管理的员工证实:这笔贷款程序倒置,时间紧,没有实地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真伪,没有开审贷委员会就面签。本行股权质押向本行贷款违背监管规定。

根据工商变更,2017年1月,延边农商银行注册资本由12亿元增至16.35亿元,其中新增股东玄盛资本认缴出资额1.35亿元。

好景不长,仅一年后,玄盛资本的违规入股情况就遭到清退。

2017年,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向玄盛资本支付年度红利人民币2025万元,玄盛资本此番违规入股,非法获利合计2975万元。因玄盛资本未达到监管要求,在2018年1月26日退股。

被告人陈某供述,退股是和银行财务总监韩某谈的,最终以3.47亿元价格将股权转让,延边农商行支付原始入股资金3750万元和溢价950万元,玄盛公司不用继续支付利息,也不再享受分红,直到其他公司接走这部分股权,一起处分这3亿元贷款和股权转让资金。

事实上,延边农商银行因上述违规,去年底已收到监管部门罚单。据延边银保监分局〔2019〕25号行政处罚,延边农商银行因“该行股东以信贷资金入股”、“违法收购本公司股份”,共被罚款100万元。

案涉吉林信托前董事长

另据判决书披露,陈某还与已落马的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关联。

2012年,陈某作为掮客帮助永泰能源从吉林信托快速获得融资,后向高福波行贿150万元。2016年,陈某请托高福波向九台农商银行协调“山西证券”定增项目展期,为表示感谢,代表玄盛资本送给高福波人民币300万元。

吉林敦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玄盛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被罚款70万元。

近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