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12月9日讯(记者 郭辉)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丰科技”)日前完成科创板IPO第二轮问询回复。
由于报告期内,华丰科技对头号大客户华为存在一定依赖,并且此前双方曾达成市场排他、专利归属、价格优惠、开发费用支付等方面的限制性约定,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就与客户华为的业务合作进行了重点关注。
华丰科技历史可以追溯至1958年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营华丰无限电器材厂,现绵阳市国资委通过长虹集团等平台持有公司49.0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华丰科技主营光、电连接器及线缆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其产品线可分为防务类连接产品、通讯类连接产品和工业类连接产品。
2019年、2020年,通讯类连接产品为华丰科技首要收入来源,分别实现2.53亿元、3.75亿元收入,占营收比重分别为48.30%和52.70%。
不过在2021年,随着核心客户华为通讯业务受到海外政策及局势影响,华丰科技来自华为的通讯连接器收入亦受到波及,减少约0.93亿元。
2021年,华丰科技通讯类连接产品收入下滑至2.5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下滑至31.22%,而防务类连接器产品营收占比升至近50%。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华为始终是华丰科技营收占比第一的客户,今年上半年贡献了该公司28.28%的收入,销售规模为1.37亿元。
华为与华丰科技的合作,不仅使产品销售存在一定依赖、采购额直接影响公司业务结构的关系。翻阅招股书及两轮问询回复可以看到,华为通过入股、项目开发成果共享(甚至独占)、签订独家供货协议、口头承诺研发费用补偿等举措,使得华丰科技在合作中处于相对弱势一方。
比如,华为与华丰科技曾在两次项目合作过程中,达成了市场排他、专利归属、价格优惠、开发费用支付等方面的限制性约定。
相关条款包括,双方共同享有或华为单独享有项目全部开发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相关产品不可向与华为在国内存在主要竞争关系、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通信设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销售,并保证华为享有低于其他客户价格30%以上的价格优势。
据华丰科技称,与华为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系对双方之间联合开发模式进行的框架性约定,并非双方出于共担研发风险等目的组成的合作研发关系。华为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需求方案的提出、评审、技术交流与分享,以及产品认证测试环节支持、后期对研发支出补偿等方面。
但以“10G及以上速率高速背板连接器”项目的合作为例,其中有5项专利由双方共同提交申请,仅1项由华丰科技单独申请。并且直至2020年下半年华为通讯业务因外部因素销售回落,华丰科技才与华为方面达成口头约定,放开10G及以上、56G以下的市场成熟产品向第三方销售的限制。
该协议的部分影响体现在,报告期受限于整体资源限制,华丰科技因而未能跟进中兴5G射频连接方案,同时诺基亚推动“光进铜退”技术方案对传统线缆组件需求减少,导致对中兴、诺基亚等主要通讯客户的销售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上交所在第二轮问询中,要求华丰科技方面就上述限制性条款,进一步分析对公司通讯类业务未来发展的潜在影响,说明是否构成拓新实质障碍。
华丰科技方面表示,当前华为已确认56Gbps速率以下高速背板产品不受市场排他条款的限制。华为、中兴相较其他通信设备厂商,在非欧美地区具有明显的市场份额优势,“公司未来通讯业务发展规划仍主要围绕华为、中兴等主力下游通信设备厂商重点布局”。
在价格限制方面,华丰科技称,以华为56Gbps以下速率产品售价为基础,上浮30%依旧能够匹配国内通讯设备厂商关于连接器的进口替代需求。
目前,华丰科技正在面向中兴、诺基亚、烽火通信、新华三等通讯设备厂家开发及拓展高速背板产品,并陆续完成产品送样、认证测试及小批量供货,尚未承接批量订单。
2021年12月,华为系投资平台哈勃投资与华丰科技进一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在业务发展、管理咨询、风险防控等方面展开合作,包括在连接器领域开展联合研发。同期,哈勃投资还以4.42元/股价格对华丰科技增资6000万,现哈勃投资持有华丰科技3.47%的股份。
华丰科技称,哈勃创投与公司上述协议,不构成产品买卖或具体业务合作的承诺,并明确约定具体合作事项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同时,哈勃创投确认,华为内部对于是否采购、采购数量、价格等方面的决策与哈勃创投是否为供应商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此次在科创板上市,华丰科技拟募资4.76亿元,用于连接器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并投入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各类连接器产品710万件/年。其中通讯类产品产能 400万件/年,主要为 56Gbps、112Gbps 高速背板连接器、高速线模组等高速连接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