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航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表示,10月23日下午3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联合工作组、管理人、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债务人代表及职工代表等各相关方,对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海航集团及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的各重整计划(草案)均已获得表决通过。
海航集团于2021年1月宣布破产重整。2021年2月10日,海航集团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中,航空主业、机场板块,供销大集三大板块主体单独招募战投重整,海航集团等321家企业合并重整。
海航集团重整案实际包括4项独立的重整程序:海航控股及其10家子公司合并重整案;海航基础及其20家子公司合并重整案;供销大集及其24家子公司合并重整案;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合并重整案。
9月30日,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在会上指出,海航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以来,共接收2万亿债权申报,最终确认债权1.1万亿。
10月20日,海航集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将尽快宣布表决结果。
海航集团方面曾表示,重整完成后海航将拆分为四个完全独立运营的板块——航空板块、机场板块、金融板块、商业及其他板块,各自由新的实控人股东带领前行。
其中,航空板块方面,辽宁方大集团战胜原先大热的竞购方“均瑶系”、“复星系”,成为航空主业的战略投资人,*ST海航及其他不在上市公司内的航空公司资产在重整完成后,将由辽宁方大控股,债权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参股。据介绍,重整成功后,*ST海航净资产将转正,逐步化解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