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私募基金和资产支持计划将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经济日报北京9月28日讯 (记者 于泳 李晨阳)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通知》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来自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保险私募基金在拓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实现资产负债有效匹配,培育行业股权投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呈现出基金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领域愈加多元、投资方向日趋前沿等特征,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据保险资管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险私募基金运作较为稳健,风险总体可控。此次将保险私募基金由“注册制”调整为“登记制”,通过明确“登记”内涵,厘清市场与自律的边界,由协会对基金申报材料的完备性与合规性进行查验,将合规实质性判断以及投资价值、投资风险判断等义务交付于市场机构,真正压实其在合规运作、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协会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登记流程、提升登记效率,建立和完善以信息披露和风险监测为核心的基金登记机制和监测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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