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张莫)市场化债转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政策部署中的组成部分,也是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银资产”)作为中国银行债转股实施机构,不断尝试通过新的方式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中银资产的自身发展有何特点?对债转股市场前景如何看待?针对上述问题,中银资产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了《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专访。
积极推动业务转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错综多变等复杂局面,中银资产积极开展债转股相关业务,也呈现出和以往不同的一些特点。
“2020年,我们全力优先支持抗击疫情突出企业。在疫情较为严重的上半年,优先审批、投资承建大量医疗基础设施的中建集团、保障湖北医疗物资核心供应的上市公司九州通集团、为防疫医院提供医疗设备的江苏环亚等重点项目,并与湖北地方企业共同发起第一只湖北‘抗疫’基金。”中银资产相关负责人表示。
他还介绍称,2020年,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中银资产部署开展各项工作,服务国家级重大战略项目,参与如国家管网集团的增资扩股等项目,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支持油气体制改革等。
“2020年,中银资产共落地项目近20个,落地金额超过200亿元,重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化工等行业,也涉及部分消费、医药流通、科技创新企业。”该负责人称,2020年,中银资产也积极推动业务转型,通过基金方式联合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的项目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一方面2019年设立的几只基金陆续开始落地项目,另一方面2020年也推动设立了新基金。
“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限制放开后,中银资产已经与部分险资机构进行接洽,并已在一些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投资过程中,与知名投资机构成为共同投资人。未来中银资产将积极推动通过基金、资管计划进行联合投资的项目落地。”该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上半年,根据监管批复要求,中银资产可由子公司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导推进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
“暂时还没有项目落地。但通过这次改革试点,中银资产将努力联合社会投资机构,探索对符合国家战略产业发展要求的新兴行业、科创企业进行股权直投,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社会资本的融合。”上述负责人说。
他表示,从长期来看,中银资产的主营业务依然是市场化债转股,通过“债转股+”的方式与国企混改、重组并购、风险处置化解等业务结合,深度参与乃至推动行业、区域、企业的资源配置与整合,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双重定位”和“三个结合”
相较于其他AIC(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非银行体系的债转股实施机构,中银资产有何自身特点?
对此,中银资产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银行集团内,中银资产自身坚持服务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集团发展战略,兼顾拓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与化解集团授信风险的“双重定位”;而在业务发展中,中银资产则坚持“三个结合”,即债转股与公司金融发展战略相结合、债转股与风险处置化解相结合、融资与融智相结合。
据介绍,在拓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方面,中银资产通过叙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促进被投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降杠杆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企业资本结构;同时,中银资产共向被投企业委派了50多名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人员,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动被投企业完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而在积极参与重大风险处置化解工作方面,中银资产通过资源整合、交易撮合、并购重组、引入战投和债转股等综合手段,深度参与了多个重大项目的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带动债转股落地超过800亿元。
“市场化债转股属于新生事物,中银资产在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积极响应国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称: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不断尝试通过新的方式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上述负责人称。例如,先后参与了中国铝业、中国中铁、华菱钢铁等经过部际联席会议批准、通过“债转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式叙做的债转股项目;通过发行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中国黄金、中化能源等项目。
中银资产自成立以来,落地多个市场“首单”。例如,2018年,经报部际联席会议批准,落地市场首单“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债转优先股”项目;2019年,落地市场首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项目;2020年,落地首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
该人士特别强调,中银资产在项目选择上坚持市场化方向,注重符合未来发展逻辑的行业选择,注重真实估值水平,注重投资规模和风险权重的平衡。项目落地关注实际效果,项目落地率超过60%。
建议对AIC资本补充给予支持
2017年以来,部际联席会议及相关部委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市场化债转股业务逐步规范,市场活跃程度逐步提升。2018年,人民银行给予各银行定向降准政策之后,AIC成为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谈及债转股市场下一步的发展难点,中银资产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资本问题,AIC作为金融机构,投资的股权资本均为风险资产。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情况下,对公司资本消耗较大,需要及时补充资本,保持持续发展能力。其次是业务模式问题,对于未来发展前景良好但短期有困难的优质企业,单纯通过债转股的形式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必须配合其他手段统筹推动。
“市场化债转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受到高度重视,近年来配套政策陆续完善,发展目标逐渐清晰,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各方面都在不断摸索、实践,努力解决企业短期困难、满足企业实际需求,推动业务健康发展。”他说。
为了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该负责人也建议,在政策上需要继续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领导作用,对资金来源、重大项目等进行统筹推动,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增量、提质、扩面”;二是降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叙做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风险权重,对AIC资本补充给予支持,探索试点发行优先股等资本补充工具的有效路径,进一步降低成本,增强AIC的积极性;三是持续引导市场化债转股与国企混改、资产重组、风险处置化解等深入结合,放宽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的试点范围,完善债转股资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