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是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这也是投资者所获得的投资回报。
近年来,许多公司或是个人或多或少都会通过投资来赚钱,那么分红就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分红固然值得高兴,而分红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却不能忽视,高兴之余,可别忘了纳税!
最近江铃汽车年报披露,土豪式的分红也是让人们羡慕不已,我们先来看看“别人家”公司的分红。
江铃汽车土豪式分红,净赚5.5亿分红30亿
3月29日江铃汽车年报披露,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0.96亿元,净利润5.51亿元。
而根据江铃汽车披露的分红方案,公司拟以8.63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7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这也意味着,江铃汽车在2020年实现净利润5.51亿元的情况下,将会给投资者分红近30亿。不得不让人叹一句:“豪!”
实际上,江铃汽车基于2020年销售同比上升,净利润指标大幅增长,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上,现金储备充裕,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现金余额为111.22亿元,截至去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8.64亿元,因此,对于这番“土豪”式分红也表示“毫无压力”。
近年来,监管部门也是积极提倡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不但可以履行回馈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同样也能为之后再融资做准备。因此,上市公司在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将盈余的部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现金股利,这对于投资者来说也能增强对未来收益的信心。
分红对投资者来说是好事,谁不想口袋里多些钞票呢?但是投资者也不要忘记分红也是需要纳税的。
分红如何缴税?主体不同差别也很大
近30亿的分红,缴起税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投资者在获得投资回报后,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纳税规定也不同。也就是说,企业股东一定要清楚自己的纳税身份,合法合规纳税。
通常,有4种常见的股东身份,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自然人持有的是上市公司(含新三板)的股票,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以持股期限为标准,持股期限不超过1个月,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大于1个月且不超过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暂免征收个税。
另外需要注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过,现在有些省市的税务局已经明确取消了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因此,这一方面具体的纳税规定还需要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而定。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利、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分红可以说是每个企业或个人投资者都要经历的事,纳税要合法合规,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各位老板们可以通过股权架构的设计,来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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