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15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为招商积余截至担保函出具日尚未兑付的“16积余债”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14.16亿元,保证期间为担保函生效日至上述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是为保证债券正常存续、促进招商积余稳定发展,本次担保生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出具的担保函失效。
据了解,“16积余债”债券为招商积余2016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5年。
招商蛇口表示,公司作为招商积余的控股股东,为其发行的“16积余债”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招商积余的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截至公告日,招商蛇口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34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23%,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