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汪子旭 王璐)《经济参考报》记者3月12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提出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
《通知》提出,对短期偿付压力较大但未来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进度、期限等安排。
根据《通知》,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均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具备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规定的额度内发放补贴确权贷款,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优先与既有开户银行沟通合作。相关可再生能源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和资金压力自行确定是否申请补贴确权贷款,相关银行根据与可再生能源企业沟通情况和风险评估等自行确定是否发放补贴确权贷款。贷款金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等均由双方自主协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