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多名高管收证监会警示函,因财务、信披等存在问题

  乐居财经讯 9月6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董事长丁泽成、法定代表人张小明、董事会秘书戴轶钧、以及杜水合分别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指出,亚厦股份在内部控制、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包括工程施工成本的核算结果与工程资料反映的工程投入不一致;存在决算前合同毛利偏高情形;财务列报不准确等情况出现。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成立于1995年7月7日,注册资本约13.4亿元,法人代表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目前,其大股东为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亚厦控股大股东则为丁欣欣,持股75%。

  亚厦股份曾涉及司法案件2402起。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显示,其所涉及的民事案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最多,为931起。自2021年6月以来,亚厦股份9次成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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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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