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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蒽特拟A股IPO募资近14亿元:担忧商誉减值等影响业绩

由 合永顺 发布于 财经

近日,资本邦获悉,日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福莱蒽特”)日前提交A股IPO招股书。

据此,福莱蒽特此次拟募集资金13.81亿元,主要用于投资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招股书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分散染料及其滤饼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分散染料,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的染色。公司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为高水洗牢度、高日晒牢度和环保型分散染料。公司目前拥有专利47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并参与了“C.I.分散红376”和“C.I.分散黄114”等染料行业标准的制定。

公司分散染料产品立足于中高端市场,目前已在运动服饰、家纺和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得到了应用。报告期内,公司中高端分散染料销售额逐年递增,2017年-2019年中高端分散染料销售额分别为3.49亿、4.91亿和5.21亿。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占比在80%左右,报告期内逐年上升。其中,公司境内销售又主要集中在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

资本邦获悉,李百春及李春卫姐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67%和3.67%的股权,并通过福莱蒽特控股和宁波百灵间接持有公司38.97%和13.75%的股权。李百春还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灵源投资38.34%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3.07%的股权,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4.12%的股份。同时,李百春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春卫女士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综上,李百春及李春卫姐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福莱蒽特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是5.16亿元、7.36亿元、11.02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1.2亿元、2.26亿元、2.58亿元。

公司2017-2019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39%、46.59%和39.12%,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

资本邦了解到,福莱蒽特在2017年至2019年的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分别是4.03%、3.47%、2.64%,近两年研发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上市公司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4,881.73万元、4,582.27万元和14,120.99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2.26%、36.69%和51.70%。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适量备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2018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2017年末略有下降,主要系2018年末,市场普遍预期2019年分散染料将进一步上涨,部分客户在年底增加采购,公司年底销量增加,导致库存商品数量及余额均下降所致。2019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了208.17%,主要系1)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相应库存商品增加;2)公司2019年新收购全资子公司福莱蒽特科技的产品主要为批量较大的常规产品,公司进行适当备货。

福莱蒽特担忧,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险,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不能保证未来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如果不利因素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如因环保或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生产,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下游需求减弱,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产品由于各种原因大幅降价,或核心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上涨过快,或上游供应商供应能力不足,或因质量问题流失客户,或因业绩原因计提商誉减值等,公司经营业绩都可能面临下滑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福莱蒽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未上市,融资渠道较少,主要依赖债务融资,特别是短期借款所致。

资本邦了解到,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还原物、2,4-二硝基-6-氯苯胺、2,4-二硝基-6-溴苯胺、液体扩散剂MF等化工原材料,其价格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结构变化、石油价格变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公司生产成本中物料成本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比例均超过75%。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5.76%、32.86%和42.93%,占比较低但报告期内呈逐年上涨趋势。随着上游行业的逐步整合,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产能集中度可能进一步提升,也可能提升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虽然福莱蒽特可根据上游原料价格波动相应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售价,但仍存在上游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盈利水平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或部分供应商因环保政策、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影响其原材料生产供应能力,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019年1月4日,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福莱蒽特科技100%的股权,形成商誉账面价值5,392.71万元。收购完成后,福莱蒽特科技2019年经营状况良好;2019年末商誉未出现减值损失。但不排除受下游需求波动、竞争加剧及原材料价格变动和行业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福莱蒽特科技业绩下滑,并使得公司需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此外,资本邦了解到,福莱蒽特存在未申报债权被主张清偿的风险。

宇田科技于2018年12月实施派生分立,且其派生分立后的公司福莱蒽特科技100%股权于2019年1月转让至福莱蒽特,上述分立及转让系宇田科技破产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福莱蒽特与关联方博雳钜共同提供重整资金,实施本次重整。其中,博雳钜提供500万元重整资金给管理人,并由其分别以1元的价格受让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宇田科技、宇田工贸和宇田化工三家100%的股权;福莱蒽特提供3.25亿元重整资金给管理人,以1元的价格受让派生分立的新宇田科技(现为福莱蒽特科技)100%的股权。

2020年3月,萧山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8)浙0109破11号之六、12号之六、19号之六《民事裁定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萧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宇田系公司重整计划在规定的监督期限内已执行完毕,并依照《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终结宇田科技、宇田化工、宇田工贸重整程序;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宇田科技、宇田化工、宇田工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2018年12月,宇田科技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分立完成后,除分立划归至福莱蒽特科技的3.25亿元债务外,其余债务均由分立后存续的宇田科技继续负责偿还。

尽管如此,福莱蒽特科技作为宇田科技派生分立的公司,在宇田科技按照重整计划对已申报债权清偿完毕后,若存在未申报的债权人申请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要求宇田科技清偿,不排除福莱蒽特科技进一步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

资本邦了解到,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公司内部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制度,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公司处理相关废弃物。但公司所属染料行业属于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各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公司环保治理成本有可能逐步增加,进而提高公司的营业成本;甚至可能出现公司短期内无法满足环保监管要求而需停产改进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情况。

福莱蒽特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包含甲醇、硫酸、盐酸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原料。上述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在其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或控制不当,将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如果公司因运输、保管和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甚至非公司原因导致的生产基地周边区域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可能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