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官网8月17日信息披露更新显示,飞利信董事长杨振华于8月16日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公司股票448.83万股,成交均价为5.47元/股,合计成交金额2,455.10万元。杨振华本次减持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或遭交易所监管关注。
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飞利信此前预计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2021年半年报,而杨振华股票交易的日期与披露日仅仅相差5天。因此,杨振华涉窗口期违规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5条规定。
在深交所披露该笔违规交易后,飞利信同时于当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经查获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于2021年8月16日股份被动减持44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1%。目前,杨振华仍持有飞利信1.55亿股,占总股本的10.7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对于杨振华本次导致违规交易的被动减持行为,其源于与银河证券间发生的股权质押纠纷。根据公司公告,杨振华此前于2017年曾与银河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但因此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银河证券采取司法手段回收债权,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处置该部分质押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窗口期期间,不仅是主动买卖,被动减持同样包含在禁止交易的规定中,尤其需要注意本次出现的窗口期股票质押引起的被动减持情形。
对此,飞利信曾在被动减持预披露公告中表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杨振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提示似乎并未得到重视。对杨振华此次违规交易,飞利信应督促其及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避免或尽力降低造成的不利影响。此外,杨振华应深刻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引以为戒,今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杨振华履历,其1964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通信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又取得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工程系信号与系统硕士学位。此前曾担任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北京飞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8年起至今,担任飞利信总经理,同时又于2014年担任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