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8月20日电 美国国务院昨日(19日)宣布暂停或终止香港特区政府与美国政府签署的三条双边协议,包括移交逃犯协定、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和对得自船舶的国际营运入息给予课税宽免的协定。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布长文,强烈谴责美国单方面暂停或终止三条双边协议,并逐一予以驳斥。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美国的行动被公认为是以香港为棋子,在中美关系中制造事端,害人害己,应受国际社会谴责。
根据特区政府发布的新闻公报,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这些协议并非如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中所指是美国对香港的优惠待遇,而是双方经真诚的谈判后达成的双边协议,在治安、航运及税务安排方面惠及两地居民和商界。美国单方面作出的决定反映其政府不尊重双边以至多边主义,应受国际社会谴责。“美国的行动被公认为是以香港为棋子,在中美关系中制造事端,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及反对。”
公报称,本月较早前,美国亦对11名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官员实施所谓的“制裁”,并不容许香港产品的来源地标示为“香港”,特区政府已在8月8日及8月11日透过新闻稿对此表明强烈反对。
就暂停移交逃犯协定,发言人表示,一直以来,特区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和协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则,依法与美方在协定的框架下进行紧密和有效的执法合作。自特区与美国的移交逃犯协定于1998年生效至今,特区政府为美方提供协助而成功移交美国的逃犯数目达69人,远高于美国向香港特区移交的23名逃犯。预期暂停有关协定将对美国的执法工作构成更大影响。
发言人说:“由于相关逃犯涉及的罪行大多属于严重性质,包括诈骗、贩毒、谋杀/误杀、强奸/性罪行、洗钱、贪污、盗窃等,暂停移交逃犯协定只会让这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因而未能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美国要就此向法治、美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交代。”发言人强调,特区具备移交逃犯合作机制,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秉持互助互惠原则,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依法进行执法合作。
有关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被判刑人可送回原居地,在没有语言和文化障碍的环境服刑,而亲友又能定期探望他们,帮助他们改过自新。美方终止香港和美国移交被判刑人协定的决定,令有关移交不能进行,与人道价值相违背。
发言人指出,事实上,特区政府自2012年起已没有批出被判刑人从香港移送至美国的申请。“这是因为我们有理由质疑美国继续执行判刑的机制。我们的关注缘于一宗个案,涉案的贩毒罪犯于2009年在港被判刑24年,他在港服刑三年零四个月后,2011年12月按移交被判刑人的协定被移送回美国继续服刑。但美国假释委员会其后把刑期大幅由24年改判为五年(减刑达80%),令该被判刑人士于2012年11月、即移交美国少于一年后刑满出狱(即总共服刑为原本刑期大概20%)。我们质疑此做法是否令维护法治和法纪的公义得到彰显。”
就有关对得自船舶的国际营运入息给予课税宽免的协定,协定指明在对等基础上就对方居民/公司得自国际船舶营运的入息互相豁免征收入息税。发言人表示:“终止香港与美国有关协定,美国公司将须同时向美国和香港特区政府缴税,而香港公司因受惠于《税务条例》第23B条相关船运收入在港免税的安排,则仅须向美国政府缴税。撤销协议将增加航运公司的营运成本,尤其美国公司须双重征税,将窒碍两地航运业发展,做法害人害己。”
有关美方早前就香港货品出口到美国的措施,发言人说特区政府将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就美方违反世贸规则的做法采取行动。“美方就香港货品产地来源标记的新规定无视香港作为世贸单独成员的地位,违反世贸规则。香港会根据世贸解决争端机制向美国采取行动,捍卫香港单独成员身分,维护香港利益。其中,特区政府驻日内瓦经济贸易办事处作为香港在世贸的常驻代表,会以世贸相关程序作出跟进。”
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一个在“一国两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在“一国两制”下,《基本法》赋予香港独特的地位。“《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独的关税地区;第一百五十一条亦订明,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保持和发展关系,在一系列合适范畴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
发言人说,我们促请美国政府立即停止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并收回其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根据《基本法》在香港特区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所作的毫无根据的指控。我们必须严正指出,实施香港国安法是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并让香港特区在经历去年下半年的社会动荡及暴力事件后,恢复社会大众盼望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