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二是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三是统一法规适用。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四是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