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6 月 29日丨*ST银亿(000981.SZ)公布,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02破申23号】和《决定书》【(2019)浙02破申23号】,宁波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中安安装有限公司(“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
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ST银亿”变更为“*ST银亿”。
目前因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银亿”,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