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5月24日电(宽容)“作为一名电力行业的基层代表,我注意到报告中提到,保障能源安全,继续着力推动煤电改造升级,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新增主体。”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热工控制专业工程师方敏表示,她今年提交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方敏参加全国两会宁夏代表团讨论。宁夏日报左鸣远摄
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气污染和雾霾治理成效显著,这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力推广。
方敏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发展,比如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一拖长达3年以上,对应的税款却要先行缴纳,这无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偿缺口累计达3000亿以上,宁夏补贴资金被拖欠230亿,企业因补贴拖欠问题导致财务陷入危机的情况比比皆是。
“我所在的宁夏电投集团下属可再生能源企业,截止到去年,累计拖欠电价补贴2.83亿元,而所得税全部提前缴纳,今年企业累计缴纳601万元,每年产生的财务成本近30万元。以风电行业为例,目前国家给予风电行业的年补贴额在700亿元到800亿元之间,补贴通常会滞后两三年,每年因预交税款增加资金成本约20亿元。”方敏坦言,补贴一拖两三年,税款先缴不能欠,随之而来是企业上亿元运营成本的增加。
方敏表示,加之受疫情影响,可再生能源上游设备制造业停产或产能下降,导致设备供应难以保证,企业施工明显受限制,普遍影响工期3个月以上,对已核准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影响较大。根据《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及可再生能源价格退坡相关政策,这些项目不能按期建设并网,电价补贴会受到影响。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企业可持续发展,方敏建议,一是对“电价补贴没到,补贴税先交”这一特殊情况,建议财政部门实行特殊政策,把“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以收到电价补贴的时间作为纳税的时间,以减轻企业负担;二是根据疫情影响,相关部门对《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 2021年底投产”要求时限延期,对竞价光伏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