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6月12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2019年年报的问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深交所的问询函主要涉及滨江集团坏账准备、拆借款、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三大问题。
其中,针对年报显示,滨江集团于2016年11月向安远控股公司借出资金11.6亿元,因项目未能推进,上述款项至今未收回,滨江集团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7.24亿元的坏账准备。
深交所希望滨江集团说明向安远控股公司借出大额款项是否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借款条件、履约保障措施等事项说明上述借款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并结合拟合作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借款的合理性。
滨江集团回复称,公司于2016年11月向安远控股公司提供11.6亿元融资支持的行为充分考虑了项目潜在价值、项目既有现状、合同履行情况、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等项目具体情况,旨在于更有效地推动项目进展,故公司认为所作出的上述借款决策是审慎合理的。
其为上述11.6亿元融资支持的的履约保障措施包括以多家公司的股权以及多家水电公司的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还有多个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外包括不动产抵押。
针对借款坏账准备,滨江集团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安远控股公司11.60亿元债权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的可收回金额为436,207,132.93元,公司根据预计的可回收金额与债权总额之间的差额计提了坏账准备723,792,867.07元,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金额合理。
此外,公司与安远控股的合作事项采取多项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提供资金的风险控制、履约过程的内部控制、积极推进项目后续进展。
其中提到:目前,公司在执行阶段与安远控股及相关债务人、其他债权人沟通协调,重点争取项目城市更新的继续推进,力求在符合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债务重组。
但鉴于项目工作停滞系因安远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单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故公司前期未就该事项建立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