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 (记者 马先震 孙辰炜)昨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的《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公司环境污染严重 风险隐患突出》显示,2021年8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冶有色公司”)进行督察发现,大冶有色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大冶有色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是中国有色集团二级企业,主要从事铜开采、冶炼和加工,具有年产30万吨阳极铜、60万吨阴极铜及年处理20万吨废杂铜生产能力,下辖冶炼厂、丰山铜矿、铜山口铜矿和赤马山铜矿等8个直属单位以及晟祥铜业等子公司,其中赤马山铜矿已于2015年停产。
(一)环境污染严重。现场检查发现,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阳极炉烟气无组织散逸明显,厂区烟雾弥漫。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烟气大量泄漏。转炉车间虽建设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因厂房老旧无法密闭,转炉开放式生产,收集效果很差,生产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污酸处理车间设备锈蚀严重,大量含重金属污泥和废水跑冒滴漏进入雨水管网。对污酸车间厂区外排雨水采样监测发现,砷、铅、镉浓度分别为17.3毫克/升、9.92毫克/升、0.912毫克/升,超《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的33.6倍、18.84倍、8.12倍。在线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冶炼厂制酸尾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均值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达2161次。2018年以来,大冶有色公司因环境违法被当地有关部门立案处罚12起,处罚金额达877.6万元。
(二)风险隐患突出。大冶有色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距离长江干流800余米,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2012年该尾矿库扩容环评要求建设截洪沟2550米,2019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湖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也明确要求其完善截排水系统,减少雨水入库量,但企业一直未建设截洪沟,导致大量雨水混杂尾矿废水直排入江,2020年排水量达279万立方米,实际单位产品排水量达3.48立方米/吨,是《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的3.48倍。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但大冶有色公司赤马山铜矿自2015年停产至今,尾矿库一直处于停用状态,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治理。至督察进驻时,闭库和生态修复都未动工。2019年中国有色集团检查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大冶有色公司没有积极整改,矿区管理混乱依旧,甚至纵容其他企业利用赤马山铜矿原选矿厂房非法开展选矿生产,选矿尾砂随意堆放在尾矿库截洪沟上游,部分尾砂和选矿废水进入截洪沟排入下游工农水库。尾砂内铅含量达4246毫克/千克,砷含量达140毫克/千克,对下游水库和村庄造成严重威胁。
(三)敷衍应付整改。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大冶有色公司整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公司都敷衍应付。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污染严重。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属实,责令大冶有色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根据大冶有色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冶炼厂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但实际工作避重就轻、消极整改。此次督察发现,冶炼厂采用向沉淀池投加铁粉和双氧水的应急措施进行“整改”,却不解决设施建设不规范、雨污管网老旧破损等根本性问题,甚至将没有防渗措施的水沟用作曝气池。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水部分时段仍超标排放,其中总镉浓度最高达0.089毫克/升,超《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7.9倍。
大冶有色公司对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问题态度消极,对群众诉求和监管要求敷衍应付,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作为问题突出。中国有色集团对大冶有色公司存在的诸多生态环境问题督查不到位、监督整改不力、考核不严格,履行集团管理责任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官网显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始创于1953年;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主业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