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10日北京电(驻京记者柯立)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促进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专门负责推动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记者郭良朔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李稻葵处获悉:今年两会期间,他重点关注两个热点问题。一是如何做好提升内需,另一个就是互联网企业监管。
李稻葵在这份提案中引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2020)》统计数据: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36%,不仅成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表示,而且在不少领域内实现全球“并跑”或“领跑”,有望成为中国经济未来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突破口。
他认为,当前我国部分数字经济企业走在世界前列,是中国经济创新的亮点。例如在网购、移动支付、二手房交易等领域,中国企业明显走在世界前列,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也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带动了一大批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大部分数字产业仍然处于激烈竞争、产业结构快速演变状态。目前我国数字行业发展迅猛,市场复杂多变,不断有新企业、新模式、新技术涌现。
李稻葵说,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如何落实这一国家战略,促进互联网产业和数字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李稻葵建议:亟须建立一个促进数字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和合理监管的体制,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的成立可发挥三方面的作用:
第一,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通过成立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有效协调发展和监管二者的关系,促进数字经济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第二,提升对包括互联网平台在内的数字经济企业的治理能力。数字经济发展与监管委员会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长期跟踪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调研梳理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提供建议。
第三,推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加强同国外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在全球范围内引领数字经济的规则制定和监管创新,以此为突破口持续扩大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深度和广度。
【编辑:付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