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物网络主营业务为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网络行为分析产品、电子数据取证产品、网络安全审计产品、基于大数据和应用交换系统的新一代信息系统,下游主要是公安、政务等信息化程度较高且对信息安全较为敏感的行业客户。
2017年2月,兆物网络开始接受东吴证券的上市辅导,拟冲击上交所主板,并于2018年12月首次报送招股书。经过一年半的排队等待,兆物网络于2020年7月30日迎来上会大考,却遭到否决。据证监会公告披露,发审委对兆物网络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涵盖2019年业绩下滑、应收账款激增、试用商品余额较大、扣非归母净利润率异高等。
发审委对兆物网络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此外,我们曾发布题为《兆物网络采购金额两遭“打脸”,募投项目规模半年突增8858万元》的报道,文中提到,兆物网络招股书对原材料采购的信息披露存在两处疑问,在建工程余额与官方披露的募投项目建设进程不相符合,三个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在半年内合计突增8858.02万元。
业务依赖公安系统,营收、净利润双降
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8年,兆物网络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1亿元、1.84亿元和1.94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1.6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78.30万元、6456.46万元和7363.70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47.64%,均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但发审委审核结果显示,兆物网络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在2019年双双出现下滑,高成长未能持续。
发审委要求兆物网络说明,各期业务收入波动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据可比公司披露,美亚柏科、拓尔思在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67亿元、9.6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9.17%、14.43%,而任子行、天彦通信的营业收入分别同比下滑15.51%、12.80%。
据悉,兆物网络的销售收入主要来自公安系统,2016年~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中直接来自公安系统的比例分别为80.26%、87.64%、81.1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9031.14万元、9336.75万元、4079.21万元,2018年大幅下滑56.31%,源于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发布,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各级公安机关面临职能调整,延后或暂停了部分项目的采购计划。对此,发审委也要求兆物网络说明在手订单是否存在下滑风险、收入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和持续性、各级公安机关职能调整是否对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发审委要求兆物网络说明获取订单的方式,是否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招投标、商业贿赂或不正当竞争等情形,以及新冠疫情对业绩的影响。
虽然营业收入在2019年出现下滑,但兆物网络的应收账款继续攀升,审核结果显示,公司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较高。而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8年各期末,兆物网络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875.80万元、6484.29万元、10602.5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35%、35.26%、54.57%,并且,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5.09%、47.46%、32.60%,信用期外占比分别为27.01%、44.11%、27.65%。
对此,发审委质疑兆物网络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限达到收入增长的情形、账龄一年以上以及信用期外应收账款占比较高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并要求公司结合公安系统职能调整改革政策的情况、主要客户信用状况、逾期及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扣非净利润率高于同行,或借压缩员工薪酬节约成本
据悉,当客户有产品使用需求时,兆物网络先向客户发出试用产品,在客户确定购买时再正式签订销售合同,试用产品均记入“发出商品”科目。2016年~2018年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2706.28万元、3257.24万元和5008.69万元,期后分别实现销售1703.04万元、1646.02万元和575.79万元,占比分别为62.93%、50.53%、11.50%。
而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兆物网络自2018年底至今的试用商品金额大幅增加,2019年末库龄1年以上的试用商品占比也大幅增加,部分试用商品试用期超过2年,其原因及合理性遭到问询。同时,发审委问及,试用商品是否属于兆物网络为推广产品而前期免费使用的情形,对试用商品的会计处理及减值准备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另外,发审委关注到,兆物网络的扣非归母净利润率较高。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8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99.48万元、6202.68万元、7099.1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率分别为38.83%、33.73%、36.54%。而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2018年,美亚柏科、拓尔思、任子行、天彦通信的扣非归母净利润率分别为13.41%、5.87%、-7.14%、35.96%,对此,发审委要求兆物网络说明净利润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较高的净利润率或许来自成本的控制。据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兆物网络共有20名销售人员,实现营业收入1.94亿元,即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额为971.48万元。但据可比公司披露,同期美亚柏科、拓尔思、任子行的销售人员分别为232人、158人、407人,天彦通信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销售人员为32人,201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01亿元、8.45亿元、12.03亿元、1.95亿元,简单计算可知,各公司销售人员平均销售额分别为689.91万元、535万元、295.51万元、609.57万元,最多仅为兆物网络的七成。
不过,与可比公司相比,兆物网络的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仅算中游。2018年,兆物网络、美亚柏科、拓尔思、任子行、天彦通信销售费用中的人工费用分别为891.31万元、14829.02万元、9937.84万元、10053.05万元、582.48万元,估算得到的销售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44.57万元、63.92万元、62.90万元、24.70万元、18.20万元。
对此,发审委要求兆物网络说明,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结构和规模是否与营收规模具有配比性、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报告期人均职工薪酬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同时,据招股书披露,2016年~2018年,兆物网络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024.37万元、1631.33万元、2089.62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03%、8.87%、10.75%,其中,2016年对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相应费用1945.24万元,导致当期管理费用较高,如果剔除股份支付影响,2016年的管理费用率仅为8.22%。
然而,据统计,可比公司美亚柏科、拓尔思、任子行、天彦通信在2016年~2018年的管理费用率平均水平分别为24.22%、21.98%、13.70%,分别较兆物网络高出16个百分点、13.11个百分点、2.95个百分点。对此,发审委要求兆物网络说明,管理费用率、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第三方或体外承担成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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