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鸿 12月2日,华夏幸福发布关于永续债融资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续债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融信托申请永续债融资。该融资交易拟由中融信托发起设立信托计划,并以信托计划项下委托资金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用途为用于公司产业新城项目开发建设。
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投资期限为12个月,初始投资期限届满后每1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在每笔永续债权投资资金投资期限届满前1个月,公司有权选择延续1年或者选择在投资期限届满之日向中融信托归还永续债权投资资金、利息以及其他款项(如有)。
初始投资期限内的利率为8.5%/年;重置利率为初始投资期限和每个延续投资期限届满后的次日起(含当日),利率即应按照约定发生重置,重置后的利率应在各笔永续债权前一个投资期限内最后一个核算期所适用的年利率的基础上增加200个基点(即2%)。永续债权利率重置后达到“初始利率+2%”则不再继续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