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张林霞 6月28日,中国宏泰发展(06166.HK)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赵颖出售部分股份,根据一般授权发行2024年到期的6%有担保可换股债券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据悉,于2021年6月28日(交易时段前),卖方与投资者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投资者已有条件同意购买493,720,010股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90%),每股股份为3.00港元。紧随股份出售完成后,卖方及赵颖持有的股份数目将减至合共727,845,654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4.08%),卖方及赵颖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而投资者将持有493,720,01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90%),将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另悉,公司(连同其他订约方)与投资者订立可换股债券认购协议,据此,投资者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额为123,275,892美元的可换股债券,惟须达成(或豁免)若干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
于可换股债券按每股换股股份3.05港元的初始换股价获悉数转换后,合共313,735,125股换股股份将予发行,相当于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00%及公司经发行换股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5.97%。换股股份于发行后将于所有方面与当时已发行股份至少享有同等地位。
公司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换股股份上市及买卖。公司将不会寻求可换股债券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可换股债券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所有相关开支后)将约为1.223亿美元。公司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为偿还其现有未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为其现有债务再融资、履行其投资项目的现时资本承担、分派股息及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