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4日讯 今日,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马遮阳”)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玉马遮阳报34.74元,涨187.11%,成交额7.56亿元,换手率69.23%,振幅30.41%,总市值45.75亿元。
玉马遮阳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材料是集遮阳、节能、环保等多功能为一体,兼具抗菌、防污、除甲醛等特殊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玉马遮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承志、崔月青夫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孙承志直接持有公司35.44%的股份,崔月青直接持有公司15.19%的股份;孙承志、崔月青通过保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6.33%的股份;崔月青通过钰鑫投资、钜鑫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0.73%的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孙承志、崔月青共同控制公司87.69%的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玉马遮阳于2020年11月17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6次审议会议对玉马遮阳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受海外疫情影响,发行人2020年1-9月业绩同比下滑。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各主要出口目的地所在国的疫情状况、进口管控措施以及下游客户需求恢复情况,说明:(1)主要产品外销的平均单价、毛利率总体上升,且与同期内销的平均单价、毛利率变动趋势、幅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海外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持续影响;(3)在手订单数量及金额的同比变动情况;(4)未来是否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所处地区、行业地位、技术优势、员工薪酬水平等,说明净利润率偏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境外客户中生产商、贸易商的采购数量及金额;(2)贸易商实现最终销售的情况。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方式和核查比例并发表明确意见。
玉马遮阳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3292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玉马遮阳本次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勇、牛振松。玉马遮阳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9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1亿元。
玉马遮阳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3.40亿元。玉马遮阳5月1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91亿元,其中,4.19亿元用于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扩产项目、6954.15万元用于遮阳用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5892.66万元用于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3285.67万元用于营销渠道建设项目、1.1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玉马遮阳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4751.1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3400.0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服务费680.47万元,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188.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