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洁)9月5日,在2021年世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分销服务大会上,商务部条法司二级巡视员陈雨松介绍,《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共计500余个地理标志可在《协定》项下实现保护。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协定》有三个特点,涉及保护数量大、保护水平高、带来影响大。据陈雨松介绍,该协定是中欧双方第一次大规模互认对方地理标志。第一批欧方96个、中方100个地理标志已经在《协定》生效时分别实现在华和在欧保护,第二批双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双方共计500余个地理标志可在《协定》项下实现保护。目前,共有134个欧盟地理标志、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分别实现在华和在欧保护,这其中,《协定》分别贡献了72%和91%。
陈雨松称,《协定》为双方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纳入《协定》的第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包括中国的普洱茶、四川泡菜、绍兴酒、吐鲁番葡萄干,欧盟的香槟、帕尔玛火腿、波尔多葡萄酒、菲达奶酪等产品,《协定》通过保护这些地理标志,使消费者能体验到正宗的地理标志产品,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此外,《协定》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据统计,我国地理标志相关产值已经超过1万亿元,成为不少地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实施精准脱贫的主要途径之一。比如,近年来百色芒果在登记为地理标志产品后,价格提升了40%,累计有6.8万户25.23万人通过种植百色芒果告别贫困。同时,《协定》有助于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协定》谈判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内知识产权相关立法等。
新京报记者 张洁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