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中国网4月19日讯 为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和能效提升,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工信部日前发布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聚焦重点行业,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的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对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重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台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本年度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监察名单,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2021年完成钢铁、水泥(有熟料生产线)、电解铝企业全覆盖。“十四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开展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专项检查。本专项监察与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中的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监察合并开展。对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对变压器、电机、风机、空压机、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用户企业实施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本专项监察结合其他专项监察开展,不单独申报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等标准,核算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2020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0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包括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日常节能监察应及时公布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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