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张梦怡 12月28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称,华夏银行以财产保全为由,冻结阳光集团所持阳光城824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2.21%,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冻结东方信隆所持阳光城16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63%,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阳光集团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有可能面临诉 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