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济堂连续四年虚增利润,面临终止上市,被处罚款300万元

10月25日消息,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90,“*ST 济堂”以下简称“同济堂”)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时隔一年半后,证监会调查完毕,拟对同济堂公司及相应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ST 济堂连续四年虚增利润,面临终止上市,被处罚款300万元

由于同济堂2019、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于2021年4月30日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告知书显示,如同济堂涉嫌违法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经查明,同济堂在2016至2019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及其他费用等,导致利润总额虚增,累计虚增总额28.16亿元;且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此外,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2019年度报告中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同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同济堂成立于1993年4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于1997年6月16日上市。张美华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持股23.74%的大股东。

此前,2021年10月21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新疆嘉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9.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3%。(文|AI财经社 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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