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

【大商所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财联社11月20日电,大商所发布通知,自2023年11月22日交易时(即11月21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将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具体标准如下:

大商所对豆粕、聚氯乙烯、豆油、聚丙烯、玉米、聚乙烯期货实施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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