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企业问题清单” 采取记分制加强监管

本报10月17日讯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我市出台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监督管理办法》,将自查作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2019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97.4%,其中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自查率达到100%。严格培训考核制度,2019年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通过建立不良行为记分制度等,我市实施“靶向监管”,对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重点监管,特别对近几年抽检不合格、舆情投诉多、监管发现及多发、反弹问题突出的186家食品生产企业纳入“企业问题清单”。出台《青岛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针对部分问题生产企业,采取记分制,分别约谈、增加监管频次、加强培训考试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此外,我市重点推动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企业,主动率先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导入、应用和认证。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认证率达90.96%。40余家企业自建追溯系统,1500余家企业使用省局追溯平台,共计录入生产记录数据50余万条,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究。实施智能化,引导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加入工业卡奥斯平台,实现设备互联生产,人机互联调控,并基于大数据分析优化生产流程。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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