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政府管制(监管)论坛暨第五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分论坛在杭州举行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为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2020年11月14日,由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产业监管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监管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监管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浙江省现代政府监管研究院联合承办的“第九届中国政府管制论坛暨第五届浙江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分论坛”在杭州金溪山庄召开。
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院长王俊豪教授主持开幕式。
浙江财经大学校长钟晓敏教授致欢迎辞,介绍了学校及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的基本情况,对与会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和热忱欢迎,指出以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强化政府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监管能力与水平,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亟待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学校将在着力推进“十四五”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做强做优政府监管研究品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贡献力量。
浙江省社会科学届联合会党组书记郭华巍在致辞中指出,进入新时代,如何挖掘新冠疫情下中国政府监管的特色与优势,如何建立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政府监管理论体系,如何回应人民美好生活追求下能源革命与环境革命等,都是现代新型政府监管的重大课题,亟待研究。浙江是市场化取向改革和政府自身改革走在前列的省份。近年来浙江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着力推进数字政府转型,努力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有效推动政府管制的体制机制和手段方式的创新,提升了管制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鲜活的浙江案例与浙江经验。
来自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参事室、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中国电信科学技术委员会、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浙江树人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以及《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工业经济》杂志社、《财经论丛》编辑部等单位的11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冠肺炎疫情与公共卫生监管、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竞争政策与政府管制、公用事业监管理论与政策等主题开展深入研讨和交流。
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大学教授江必新认为,《民法典》与政府监管具有高度关联性,集中表现为《民法典》首肯了政府对民事活动进行监督的可能性、赋予了政府监管的职权与职责、为政府监管民事活动提供了可能的空间、明确了政府监管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确定了政府监管行为的法律效力、设定了政府监管民事活动的法律责任。同时强调,民事和私法领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领域,私法手段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工具,民法基本原则和规则是政府监管的制度构成,政府监管还要处理好公法权力与私法权利的关系。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吴吟提出,推进碳中和是全球共识,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服务于中国承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定位,亟需加快推进碳中和的实际进程,提出立法保障、分解碳中和指标、构建系统化节能措施、发展可再生能源、健全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等体系化对策建议,特别强调当外部效应存在时,政府管制对碳中和目标管理具有明显的干预作用,当前的重点在于抓好能源领域管制,突出政府各环节的精细化监管,关键是强化政府执行权,具体表现为压实能源管理责任并赋予相应权限。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工业经济研究所原所长金碚认为,市场经济的基本逻辑是坚持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在必须的特定领域中政府监管旨在弥补市场缺陷。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框架和新背景下,中国应以应对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为目标,在深入探究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前提下,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监管体系。从经济学视角看其核心关切点有三:一是通过政府监管使市场经济更有效率;二是通过各种管制措施使社会更加公平;三是通过监管破解特定领域的市场难题。
(作者: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邵丹娜、杨建辉、杨红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