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刑事判决书,晋商银行一位信贷员伙同他人为不符合要求的贷款人伪造虚假工作证明等文件,骗取银行贷款近300万元。
2015年3月,晋商银行推出一款名为“卡易贷”的个人循环贷款业务,贷款额度为5-30万元,业务周期为36个月。每六个月贷款人将期间所用贷款及利息还清后,方能继续使用贷款。
据悉,该业务要求贷款人必须为三人以上,且贷款人互相联保,并要求职业为公务员、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或者垄断性行业正式员工。
2015年4月,晋商银行信贷员王某联系客户张某,让他帮忙介绍客户,张某称其身边的人职业不符合贷款要求,王某称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征信报告就可以办理。于是张某在其微信上发布消息,称自己可以办理贷款,但需要收取贷款额度的10%作为手续费,以及1000元包装费或者两条烟。
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12月26日,张某伙同王某为冯某及其亲属伪造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担保人等,帮助冯某及其亲属冒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晋商银行骗取贷款79万元。此后,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张某伙同王某为张加福及其家属共计24人,以上述方式骗取晋商银行贷款共计220余万元,累计299万元。根据判决书,张某、王某和冯某构成骗取贷款罪,均被处以罚款,同时还将面临7-18个月的有期徒刑。
晋商银行于2019年7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为山西首家上市银行。当时晋商银行的发行价为3.82港元,募集资金净额31.7亿港元。但上市后晋商银行的股价多次出现下跌,截至今日收盘,已跌至1.57港元每股,跌幅近60%。(文|AI财经社 实习生张黎,编|陆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