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资产”变“流动的资本”

近日,位于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浙江恒丰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排污权抵押登记,成功向渤海银行抵押了公司名下44万吨/年的废水排污权指标,获得2745万元贷款。这也是今年初排污权抵押相关工作事权下放以来,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成功办理的第7笔排污权抵押登记业务。企业当天就办好了相关抵押手续,负责人不禁为此点赞。

排污权抵押贷款有助于让企业排污权真正实现价值化,让排污权从“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作为国内首个出台排污权抵押贷款办法的城市,绍兴于2008年率先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与绍兴市环保局联合出台《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排污指标进行确权,激励企业申请许可证,推行持证排污。2014年8月,绍兴市正式出台《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完善相应制度和规程,使排污权抵押贷款更具可操作性。截至目前,绍兴各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均开办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

随着排污权抵押的不断发展推进,早年受印染行业排放物污染的绍兴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对我市高质量推进生态体系建设起到推动作用。而企业通过抵押排污权获取发展资金,进而更新设备投入环保治理达到生态治理的成效,拥有变现能力和增值能力的排污权,已经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动力。据悉,在印染企业集聚的柯桥区,仅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就完成了147笔排污权抵押,抵押金额达72.15亿元。

“排污权抵押不仅给排污设立了门槛,也‘贷’来企业的绿色转型发展,让不少企业把成本负担转变为可流动资产,实现了企业扩大产能与绿色转型升级‘两不误’。”作为办理权限下放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排污权抵押让越城区不少企业有了新的发展动力,截至目前,越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办理了7笔排污权抵押登记业务,贷款总金额共计3.34亿元。

排污使用权也有别于一般产权,在抵押上经常出现拍卖环节的审查程序“遇堵”。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诸暨法院试行不动产司法拍卖全流程“一件事”改革基础上,全面推动司法拍卖“一件事”改革,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改革标的物就是排污权,有关部门通过线上审查将办理时间大大缩短。

作者:记者 周梦琪编辑: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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