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上市公司嘉澳环保(证券代码603822)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二级市场上,嘉澳环保直接跳空以跌停板开盘,全天换手仅1.43%,封单金额近4000万元,全日下跌9.98%,以20.84元报收,将两年内买入的投资者悉数套牢,股价下跌之后受损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已经指明嘉澳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即存在虚假陈述情形,具体的违法行为必须经过调查取证之后才能定论,投资者不必探究具体的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凡是2020年12月23日收盘时持有嘉澳环保股票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是否卖出,发生的损失均视为与嘉澳环保的虚假陈述具有因果关系,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要求嘉澳环保赔偿其遭受的投资损失。
记者查询,嘉澳环保是注册在浙江桐乡的一家专业生产环保增塑剂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环保增塑剂、稳定剂、生物质能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人造革、植绒、灯箱膜、薄膜、塑料地板革、户外用水管、油漆、涂料、电容器、变压器等橡塑产业中。
嘉澳环保2016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全流通的袖珍小盘股,总股本只有0.73亿股,截止2020年9月30日在册股东也只有8955户,控股股东为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95.55万股,持股比例23.11%,实际控制人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