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第一批投资者维权资料 将提交法院立案
2021年6月1日,记者从证券维权律师处获悉,第一批投资者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对ST榕泰(股票代码600589)提起的维权诉讼,即将提交广州中院立案审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东榕泰与中粤农资、和通塑胶、永佳农资、国华机电构成关联关系,多次发生关联交易,但广东榕泰在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在上交所针对前述关联关系下达问询函,以及媒体质疑时,广东榕泰披露的澄清公告仍然否认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期间上市公司通过虚构关联方的销售回款、虚构保理业务等方式虚增利润,导致2018 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广东榕泰以及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杨泉军律师认为: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的投资者,在2020年5月22日之后无论是持有还是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
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被首次公开披露之后,因为股价下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二级市场上,ST榕泰K线图显示2020年5月21日ST榕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复牌之后股价一落千丈,至今跌幅深达60%以上,已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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