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掏空集体企业钱袋子 获刑六年六个月

出纳掏空集体企业钱袋子

“被告人金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安亭镇一名集体企业出纳员作出这样的判决。

事情要从一笔神秘“失踪”的社保缴纳金说起。金某所在的集体企业从事人力资源领域业务,2019年6月,公司收到区社保中心提醒,其缴纳社保资金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已经无法扣款。“我们一直按时转账呀。”公司会计查看银行开具的对账单,记录显示已经完成转账。

“这些对账单不是我们银行提供的!”一头雾水的会计前往银行查询,竟被告知对账单都是伪造的,更令她震惊的是,公司账户里上千万元的余额竟所剩无几。

钱到底去哪儿了?银行记录显示,这些资金分多次被转入了个人银行账户中,而账户的主人正是公司出纳金某。6月底,正在外地旅游的金某被公安部门通缉并迅速抓获,随后接受嘉定区监察委员会调查。

“公司的资金为啥会转入你的个人账户?你又把钱用到哪里去了?”面对调查人员的问题,金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2018年9月起,金某认识了几名“投资人士”,并在对方介绍的网络平台上进行“期货投资”,却亏光了积蓄。为了挽回“败局”,金某动起了公司资金的歪脑筋。2019年1月起,她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公司资金挪为己用,继续参与“炒期货”。原本指望“投资”成功后将挪用钱款悄悄“填”回公司账上,不料此后依然不断亏钱。到2019年6月,金某挪用的总金额已达1298万元,几乎都在“期货市场”亏损光。

“半年里就把公司的‘钱包’掏空,难道不担心被发现吗?”面对调查人员的疑问,金某交代,按照公司制度,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多人、多道程序审核,但平日里,公司相关负责人管理松懈、疏于审核,甚至将必须分开保管的网银审核和操作密钥等都交给了金某,让她有了可乘之机。为掩人耳目,她还伪造了银行印章和对账单,让公司在长时间里毫不知情。

案情水落石出,但该案暴露出来的集体企业监管问题引起了区纪委监委的关注。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推动该集体企业所在的安亭镇党委开展专题研究,整改已发现问题,制定加强对集体企业财务人员管理的意见、推进集体企业优化重组的办法和加强财务监管的措施,从制度上强化对集体企业的监管。(本报通讯员 管文飞)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1009 字。

转载请注明: 出纳掏空集体企业钱袋子 获刑六年六个月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