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继续“按兵不动” 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记者 姚 进

  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LPR为4.65%。两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均连续18个月保持这一水平。

  9月LPR报价不变符合市场预期。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本月15日,央行续做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MLF),招标利率为2.95%,与上月持平,这表明9月LPR报价的参考基础未发生变化;也意味着尽管7月央行全面降准,近期包括货币市场短端利率、银行同业存单利率等主要市场利率出现不同幅度下行,但在净息差收窄至历史低位附近的背景下,商业银行下调关键贷款利率定价参考基准的动力不足。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为2.06%,比一季度末下行0.0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行0.03个百分点,已与2010年10月有数据统计以来的最低点2.03%相距不远。“由此,尽管上半年商业银行盈利状况改善,同比增速加快至11.12%,但这主要是由去年同期低基数所致。另外,受金融严监管和银行降费等因素影响,二季度末银行非息收入占比降至20.8%,较一季度末下降0.8个百分点,创2013年以来最低。”王青认为,这意味着当前银行更加倚重贷款利息收入,导致其主动下调关键贷款利率定价参考基准较为谨慎。

  LPR报价连续保持不变,是否会对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产生阻力?对此,光大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张旭表示,MLF利率和LPR都已数月未曾改变,但实际贷款利率一直是稳中有降的。实际贷款利率可以分解为三部分:MLF利率、加点幅度、实际贷款利率与LPR之间的利差。很显然,上述三部分中任一部分下降都可以起到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作用,并不完全依赖于MLF利率或LPR的下降。

  那么,为什么在MLF利率和LPR都不降的情况下贷款实际利率还可以下降?张旭进一步表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改革打破了银行在贷款市场的协同定价。“在LPR改革前,一些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在LPR改革后,银行需要以LPR作为定价的参考,且LPR经常发生变化,银行不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新的协同价。这样,银行的垄断优势被削弱,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应提高,其结果是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被完全打破,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得以降低。”

  另外,前期一系列压降银行负债成本的政策给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提供了空间。张旭举例说,包括: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上加点确定,并于6月21日正式实施;7月初降准释放出长期资金约1万亿元,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成本每年约130亿元;结构性存款规模持续压降,中资全国性银行8月末余额为5.80万亿元,已较去年同期大幅压降了33.2%;降准后央行仍在充分满足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并通过逆回购和MLF提供短期和中期资金。针对银行资产端的政策也增加了银行降低贷款实际利率的“压力”,例如人民银行将LPR运用情况纳入MPA考核,推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引导银行将LPR嵌入FTP,增强LPR在金融机构内外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

  展望未来,王青判断,近期稳增长及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需求增大,四季度1年期LPR报价有下调可能。“这不仅将打破1年期LPR报价与MLF利率点差固定局面,推动利率市场化再进一步,更重要的是会有效带动企业贷款利率更快下行,激发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也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王青认为,这将推动降准等政策红利较快向企业融资端传导,确保今年底明年初宏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货币政策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评估货币政策在降成本中的效果重点要看实体经济的实际贷款利率,而不是LPR。LPR下降,显然有助于推动贷款实际利率的下降;LPR不降,也并不会阻止实际贷款利率的稳中有降。”张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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