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注意啦!11月28日起,你的银行存款是否安全一眼便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为了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自2020年11月28日起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这也意味着,广大储户在银行通过这一标识就能立即识别自己的存款在这家金融机构是否有保障,直观、醒目又方便。
——存款保险标识长啥样?
存款保险形象图案的主色调为绿色,寓意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可以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优化金融生态。图案主体为白色汉字造型“众”,寓意保护公众存款人,同时也组成大树图案,大树的三顶树冠象征存款保险的三大功能:保护存款人、差别费率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图案的圆形轮廓寓意安全、保护、值得信赖,象征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可以有效维护存款人信心和金融稳定。
根据安排,存款保险标识在2020年11月28日统一启用。
——存款保险标识代表什么?
使用存款保险标识代表着在这一金融机构,储户的存款受到存款保险保障。简而言之,不论是国有大行,股份行,还是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只要有这个标识,就代表其有能力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2015年5月1日起,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已经施行。
我国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截至目前,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已经5年多了。5年多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存款人利益得到高水平保障,促进了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但金融消费者对于存款保险仍然感觉有点儿“摸不着”,感受并不那么直观。而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国际通行做法,这一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金融消费者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权益。
——谁来付“保险”这笔钱?
存款保险无需储户个人缴纳,由投保机构(如银行)承担。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投保机构应当交纳的保费,按照本投保机构的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具体办法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投保机构应当按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银行理财有存款保险保障么?
划重点:理财产品不受存款保险保障。
从保障范围看,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范围。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将少数特定存款排除在存款保险保护范围之外,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这也是国际常见做法。
存款保险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限额以上的存款没有安全保障。按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为其他合格投保机构提供担保、损失分摊或者资金支持,以促成其收购或者承担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申请破产的投保机构的全部或者部分业务、资产、负债。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按照比例受偿。
——哪些机构可以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共4025家。具体包括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了便于公众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将在网站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并定期更新。
中国人民银行明确,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同时,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还可以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本机构已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存款保险”、“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的表述。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存款保险标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进行单独使用或者对构成要素进行其他组合后使用。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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