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香港公布,于2020年10月15日,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盟总部第一期项目公司与甲承包商订立东盟总部第一期承包商协议,以委任甲承包商为东盟总部第一期项目的承包商;
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盟总部第五期项目公司与甲承包商订立东盟总部第五期承包商协议,以委任甲承包商为东盟总部第五期项目的承包商;
同时,该公司全资子公司拾野川二期项目公司与乙承包商订立拾野川二期承包商协议,以委任乙承包商为拾野川二期项目的分包商。
公告称,于本公告日期,绿地控股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本约59.1%,并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绿地控股持有甲承包商的间接权益,并可于甲承包商的股东大会上控制行使约64.6%的表决权。乙承包商为绿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各承包商均为绿地控股的联系人,故为该公司的关连人士。